对同一专利权人的相同专利权的处理

  不知怎么了,最近总能遇到相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问题。今天又在思博上看到有人提出,同一申请人同一日或先后就相同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有先后时,在后申请提出时在先申请还未公开),并都获得了授权,应如何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是专利法修改前申请的还是修改后申请的。如果是专利法修改前的申请,无论申请日相同或不同,都可以不交其中任何一项专利的年费,该专利将会因未缴年费而终止。若他人对仍然有效的专利提出无效,专利权人可以向复审委提交自申请日起放弃已经终止的那项专利权的声明,即可维持现有的专利权有效。依据请参见审查指南2006第四部分第七章第2节。

  如果是专利法修改后的申请,对于申请日不同的情况,不交申请日较晚的那项专利的年费就可以了。因为无论他人是以重复授权还是以新颖性为理由,都只能无效掉申请日较晚的那项专利权。

  对于申请日相同的情况,还要看授权日是否相同。如果授权日不同,可以不交申请日较晚的那项专利的年费,因为他人也只能无效掉授权日较晚的那项专利权。如果授权日相同,最保险的办法是利用无效(即专利权人无效掉自己其中的一项专利权)来解决。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七章第2.2节规定,对申请日、授权日均相同的相同专利权,若请求人仅针其中一项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复审委应当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据此规定,如果专利权人是通过不交年费的方式使其中一项专利权终止,而他人对仍然有效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那么复审委应当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为另一项专利虽然已经终止,但在终止前是有效的,在那个期间内确实存在两项专利权。这样,最终两项专利权都得不到了。

  对于授权日也相同的情况,另一种方式是通过主动放弃(一定要从申请日或授权日起放弃)来解决,但这种方式并不保险,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这种情况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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