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征求期为1个月,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18年7月1日前反馈修改意见。下为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   据介绍,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司法解释稿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书面意见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专利授权确权司法解释)收,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spcpatent@163.com。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正确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专利授权行政案件,是指专利申请人因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本规定所称专利确权行政案件,是指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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