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电子申请增放弃主动修改选项 新型外观审批时间有望缩短到一个月内

  导读:专利电子申请系统(CPC)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及发明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增加了放弃主动修改的选项,这样,以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周期有望缩短到一个月内,用XML格式提交的申请,审查速度优势将更为明显。   自从采用电子申请后,专利的审批速度已经加快了不少,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最为明显。去年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次会议时,有专利局的领导说局内准备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批时间缩短到一个月内。   但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2款的规定,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由于不确定申请人是否会行使该权利,专利局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是不应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审查的,以免发出授权通知后又收到申请人的主动修改。所以要想在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必须知道申请人不会行使主动修改的权利。   现在,在CPC系统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请求书中增加了放弃主动修改的选项,如果申请人在提交电子申请时选择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专利局就可以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立即进行审查,那么一个月内获得授权通知将不再是梦想。   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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